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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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5月8日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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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办案理念,近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辩护人、侦查机关代表等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依据及拟处理意见进行了充分阐述,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本案的六名犯罪嫌疑人,理由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系过失犯罪,六人社会危险性较小;案发后,六人系电话传唤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且对发生事故的堤坝组织重建;六人均无前科劣迹,属初犯、偶犯。另六人均系民营企业负责人或技术人员,被羁押后造成企业相关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从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看,对六人变更强制措施有利于其更好回馈社会。与会代表分别发表意见,经评议,听证员表示此案公开听证能够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同时对公众起到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的作用,结合六人的犯罪情节,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六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处理意见。
目前,该院已对六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既有助于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又有利于降低审前羁押率,促进矛盾化解,传递司法善意,更好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文/第一检察部 李文霞 图/政治部 高峰)